近日,省國金集團印發(fā)《關于江蘇省國金集團法治工作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》,全面、系統、深入謀劃法治工作體系建設,夯實法治工作基礎,提升依法治企水平。

  省國金集團是省級黨政機關和事業(yè)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(jiān)管的重要平臺,同時也是經營性國有資本運營的重要載體。建設完善的法治工作體系,推動法治工作與核心業(yè)務工作深度融合,有利于防范法律風險,提升現代化治企水平。《意見》結合省國金集團現階段實際情況,從五個方面對集團法治工作進行了部署安排,提出了未來5年建成系統規(guī)范的法治工作體系的目標。

  對于法治工作體系建設內容,《意見》提出了7個方面的具體舉措,特別指出重大決策必須經過合法性審查,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法的,不得提交決策。同時,要求加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的管理,將投資融資、改制重組、對外擔保、產權流轉、招標投標等作為核心關鍵,由內部法務機構全程參與。此外,集團還將法務工作融入到業(yè)務體系之中,推動雙重法律審核制度建設,構建“三項”法律審核工作機制,要求規(guī)章制度、經濟合同、重大決策做到100%審核。

  另外,為了更好推動法治工作體系建設,《意見》還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、強化隊伍建設、推動全員普法、落實經費保障4條保障措施,從領導、人才、經費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,整合各方面力量,統籌推進法治建設,努力在全集團營造辦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決問題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(huán)境。